医疗废物未按规范处置 泰安建工医院被警告及两次罚款

  • 发布时间:2021-04-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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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废物未按规范处置 泰安建工医院被警告及两次罚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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齐鲁晚报·齐鲁壹点 记者 张伟

  4月20日,泰安市泰山区卫生健康局发布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,从医疗卫生类、传染病防治类、公共场所类、 妇幼健康类、无证行医、传染病防治类等类别,通报了泰山区2021年1月-3月的卫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,泰安建工医院医疗废物未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,被主管部门警告,罚款金额:6000元。另,泰安建工医院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案,被罚款3000元。【单位名称】泰安建工医院【经营地址】泰山区康复路7号【违法事实】泰安建工医院医疗废物未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容器内案【处罚内容】警告,罚款金额:6000元【处罚依据】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》第四十六条第(二)项;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》第四十条第(二)项【单位名称】泰安建工医院【经营地址】泰山区康复路7号【违法事实】泰安建工医院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案【处罚内容】罚款金额:3000元【处罚依据】《消毒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一条

来源: 半岛官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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