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每日141.2吨

  • 发布时间:2021-06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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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达到每日141.2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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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记者在自治区人民政府5月31日召开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新疆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总体平稳有序,医疗废物日处置能力141.2吨,实施情况位于全国前列。
据了解,新疆坚决落实所有医疗机构及设施环境监管和服务100%全覆盖、所有医疗废物、废水及时有效收集转运和处理处置100%全落实政策,确保医疗废物废水应收尽收、应处尽处。目前,新疆14个地(州、市)共运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21家,在2021年1-4月,共收集处置医疗废物1.14万吨。
新疆持续加大对大气污染、水污染、土壤污染等方面的防治力度,2021年1-4月,新疆14个地(州、市)人民政府(行政公署)所在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64.4%,同比增加了3.2个百分点。监测的105个河流断面中,Ⅰ~Ⅲ类优良水质断面103个,比例为98.1%;全疆所有城市、县城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全覆盖,共建成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111座。
接下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全面启动新疆“十四五”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规划编制工作。积极推动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。总结梳理自治区“十三五”以来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情况,组织开展各地州“十四五”温室气体控制目标任务研究,配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编制自治区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,建立有效的降碳目标责任评价考核。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。围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研究,鼓励引导二氧化碳捕集、利用和封存技术的推广应用。组织引导科研院所、高校参与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国家重点研发计划,提升全区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研究水平。
“‘十四五’期间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将努力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,推动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。”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田丰说,“今年我们首先是推进了‘乌-昌-石’等重点区域的大气协同治理,督促各地从年初就开始谋划好全年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,对环境空气质量下降的城市,我们及时督导。此外是持续推进城市的空气质量提升行动,强化科技支撑,切实减少机动车、非机动(道路)移动机械的污染源的排放,加快推进落实燃气锅炉的烟气再循环降碳技术的规范、热力企业节能减排等方面的地方标准。积极应对气候变化,谋划推动碳达峰、碳中和工作。”
田丰介绍,下一步,我区将加快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,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,“保好水”“治差水”,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、系统治理、源头治理,多措并举努力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。

 

(卡米拉·沙塔尔)(中国日报社新疆记者站)

来源:中国日报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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